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定了,平潭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时间公布
2021-07-20 15:23:56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编辑:张哲昊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26号)

↓↓↓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7月16日起,在现有18周岁以上市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开放12-17周岁人群和60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尚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

二、实验区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时间安排

7月16日—7月31日:安排15-17周岁人群(含已毕业的初高三学生)的第一剂次接种;

8月1日—8月31日:安排12-14周岁人群的第一剂次接种和15-17周岁人群的第二剂次接种;

9月1日—9月30日:安排12-14周岁人群的第二剂次接种。

请以上人员在上述各时间段内如无特殊情况,暂勿离开平潭,等待统一接种安排。

三、实验区18周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时间安排

7月16日-8月9日:完成第一剂次的接种;

8月10日-8月31日: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四、我区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供应充足,设有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区医院老院区、区中医院、流水卫生院、平原卫生院等接种点,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村(社区)、闽政通预约等方式,分时段有序接种。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0日

更多>>平潭要闻
更多>>国际旅游岛
更多>>福建日报看平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