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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提供救助金,为当事人家庭“雪中送炭”
2019-12-04 19:50: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东南网12月4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吴旭新 陈海祥)“感谢法官和法院的帮助,为我们家送来了‘及时雨’,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案件当事人张大娘收到了约2.9万元的救助金,激动地说。


事情要从2014年3月19日说起。彼时,张大娘的儿子陈明嘉(化名)趁着春节假期结束,便匆匆赶来平潭务工“讨生活”。

当晚,在下班回宿舍途中,陈明嘉不幸被胡大宝(化名)驾驶的小型汽车撞倒在地。随后,吴钦(化名)驾驶着一辆箱式货车经过事故路段时,再次碾压已经倒地不起的陈明嘉,并逃离了现场。

天色已暗,没有人发现倒在地上的陈明嘉。突然之间,司机王云(化名)驾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经过该路段,不料竟再次碾压陈明嘉,造成后者当场死亡。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胡大宝、吴钦负事故主要责任,王云负事故次要责任。后经平潭法院判决,上述人员需赔偿陈明嘉亲属各类赔偿金合计56万余元。

拿到判决书后,陈明嘉的妻子林牧(化名)却发了愁。原来,陈明嘉的家人仅仅收到了15万元的赔偿款,仍有近41万余元的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变现。

2016年,林牧向平潭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努力,为受害者的家人执行到位35万余元,但依然还有2名被告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万万没想到,一场天灾让这个家庭再次蒙上了阴霾。去年8月,受台风影响,陈明嘉的安徽老家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冲毁了家中房屋以及农田,让这个以务农为主的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没过多久,陈明嘉的母亲张大娘不慎摔伤致残疾,而林牧也患病倒下,一家人的生活更加难以为继。

如何才能为这个饱经风霜的家庭争取到最后的赔偿款,重拾希望?通过网络查控,经办法官查询到林闽(化名,本案另一被告,是货运司机吴钦所属快递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银行账户有1万元,便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对此笔款项进行了扣划。同时,法官还通知林牧对剩余款项申请恢复执行。

“在第二次执行过程中,林闽迟迟没有现身。为了找寻原因,我便走访调查,发现林闽的家庭条件也十分艰苦,生活贫寒。”执行法官说。

据了解,上述交通事故发生后,林闽经营的公司不仅因故倒闭,还欠下了许多外债。除了日常生活开支,林闽还四处务工,为年迈的父亲林大爷患病一事奔波,而这次扣划的1万元正是林闽辛苦攒下的治疗费。

尽管如此,在听说了陈明嘉家人的遭遇后,林大爷向执行法官允诺:一定会想办法先把这笔款还上。几天后,林大爷带着2.5万元现金来到平潭法院,并将款项交给了经办法官。

案件至此,还有将近3万元的款项未执行到位。考虑到张大娘一家以及林闽实在无力执行判决,经办法官帮助张大娘一家申请了执行救助金约2.9万元。“这笔救助金对于受援人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希望受援人能够充分利用好救助金,努力改变困难境况,重拾生活信心。”经办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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