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区汽车销售,提升消费者获得感,现延续《“全闽乐购 惠聚岚岛”一季度新车购置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第三期活动。 活动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补贴标准和要求调整为:第三期活动行驶证首次注册时间应为5月7日至7月15日;新车购置发票开票日期需在5月7日至6月30日(含)期间。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第三期申请时间从系统申报入口上线时间起截至2025年7月15日24时。 申请材料要求第三期个人消费者新车购买日期需为5月7日至6月30日止,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同时第三期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须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活动参与企业沿用《“全闽乐购 惠聚岚岛”一季度新车购置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中的活动参与企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按成功申报时间先后,先报先得,名额申领完毕即活动截止。(融媒体记者 何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