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平潭实践十周年报告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社会主义学院)举行。 会上,实验区人民检察院首先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平潭十年实践情况,并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平潭实践十周年白皮书(2015—2025年)》。随后,实验区人民法院、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党工委党校,结合各自职能围绕“深化公益保护协作”作交流发言。 十年来,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切实扛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为完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注入“平潭检察智慧”。其间累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6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18条工作经验获市级以上表彰推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及个人先后斩获市级以上表彰46项。 站在新起点,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紧扣平潭“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以更实举措、更优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平潭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