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11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三项重要服务举措,以“流程再造、模式创新、数字赋能”为核心,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痛点,推动交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 此次推出的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服务,是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首批重点事项清单的具体实践。该举措打通经发、税务、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信息壁垒,实现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保险等信息共享核查,群众购置国产小客车时全流程数字化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依托“交管12123”APP新车上牌模块,集成缴税、购险、上牌等线上服务,目前已有30余家汽车企业实现新车预查验,新车信息联网共享,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登记上牌。 在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改革方面,新增6项“一网通办”服务措施,包括网上办理解除机动车抵押登记、大件运输车辆临时号牌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驾驶人考试业务便利办理及校车驾驶资格网上申请。至此,公安交管网办业务将增至41项。 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警务技术二级主管高君平介绍,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前期已通过系统升级、制度完善和业务培训做好准备,确保新措施精准落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红利。 “我们主动对接经发、税务、银行、金融监管等单位部门,打破数据壁垒,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和金融等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结果互认’。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多次开展联调测试,组织优化新车上牌网办流程,保证群众高效网上办事体验。”高君平介绍道。 针对非机动车管理,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同步全面施行。新规优化了登记管理,取消非机动车必须列入产品目录的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需提交3C认证证书,鼓励“带牌销售”减少群众跑腿;完善通行保障,规定新建改建道路应设非机动车道并鼓励物理隔离,驾乘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安全头盔,载人年龄限制放宽至16周岁以下;细化法律责任,对未佩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对伪造号牌、开车接打手持电话等行为处50元罚款,对拼装、加装、改装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一万元罚款;同时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新业态规范发展,明确运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据介绍,此次系列举措通过数字赋能与模式创新双轮驱动,不仅实现了政务服务的高效协同,更从源头治理角度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共治的交通管理新格局。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深化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营造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