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 政务要闻 > 正文
平潭推出“法庭+执行 协同机制 ” 跑出司法服务“加速度”
2025-08-13 10:59:16 林璟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以前提交材料后,通常需要1至2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查控结果的反馈。平潭法院推行‘法庭+执行’协同机制后,上午提交申请,当天下午就能收到结果,效率提升的同时,也降低了被告转移财产的风险。”近日,在平潭法院金井法庭,代理律师陈圣振正在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法庭干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定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材料移交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随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高效率的司法协作得到了律师的肯定。

去年以来,平潭法院创新推出“法庭+执行”协同机制,让财产保全从申请到查控的全流程跑出“加速度”,用实实在在的司法效能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过去,当事人在法庭申请财产保全后,需经法庭审查裁定,再由平潭法院本部执行局调度实施。法庭裁定、文书移送及跨庭室沟通容易出现时间差,不仅影响效率,还存在财产转移风险。而“法庭+执行”协同机制的推出,将执行力量下沉至法庭,避免了一系列风险。

平潭法院金井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保同步”“审—裁—执”一体优势,降低时间和空间成本,高效实现财产查控,既有助于纠纷调解,也有利于案件执行,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平潭法院金井法庭通过该机制办理诉前、诉中保全案件17件,涉案金额超727万元,促成6起案件调解或撤诉,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加速”兑现。

更多>>平潭要闻
更多>>国际旅游岛
更多>>福建日报看平潭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