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获悉,第三期“全闽乐购 惠聚岚岛”新车购置促消费补贴再度来袭。 此次补贴最高金额达4000元,申报时间截至7月15日。补贴标准按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予以分档补贴,购车发票金额是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补贴1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3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 本次新车购置补贴可以和2025年国家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叠加享受。需要注意的是,新车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25年5月7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行驶证的首次注册时间应在2025年5月7日至7月15日期间。 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以成功申报时间为准,先报先得。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福建银联云闪付APP,进入“平潭首页—政府消费券—新车购置补贴页面”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