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实验区再次公开征集第二期数字人民币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家。 据悉,此次活动征集商户要求如下:依法注册登记的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相关证照齐全;在实验区内现有至少一家线下门店;具备银行或者正规机构办理的支付收银设备,银行收款码牌、扫码枪、POS机等;具备与服务机构进行对接数字人民币的能力;能根据需要配合服务机构将活动商品品类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具备收银时识别产品信息的系统能力。 餐饮企业及个体户如有意愿,可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实验区经发局消费流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