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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2023-07-20 14:54:33  来源:平潭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季亚军  

为深入推进全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助力旅游品质提升,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区域

全区主次干道、主要路口、商业大街等重要点、段及背街小巷、路肩、支路等突出区域。

三、集中整治重点

1.“动态”违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行人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道、闯红灯等显见性违法行为;

2.“静态”违法: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未在规定区域停放等。

四、集中整治措施

(一)严查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将在全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路口等区域部署开展“车辆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人乱闯道路、翻越护栏”等显见性交通违法整治。

(二)规范停车秩序。针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集贸市场路以及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交警部门将联合综合执法部门,通过违法停车告知、依法处罚和拖车等方式,强力整治小型汽车违停乱停、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沿街商家占道摆摊设点,共享电动车、二轮车随意停放等违法乱象。

(三)交通违法曝光。交警部门将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发布相关案例,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福建交警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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