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了解到,实验区完成全区首批游艇租赁备案,通过合规流程管控游艇租赁经营,进一步规范本地游艇租赁市场秩序。 在平潭22号国际游艇码头,记者看到,本次备案的6艘游艇分别为舒心01、舒心02、追光01、追光02、平潭文旅01、平潭文旅02,备案主体为平潭和风游艇俱乐部。据了解,按照管理规定,企业开展游艇租赁业务,需完成商事登记、签订泊位停泊协议,取得海事游艇俱乐部备案证明,配齐船舶证书、持证船员等,再向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提交全套材料申请备案。 “此次备案让企业可享受平潭游艇产业相关补贴政策,降低运营成本。凭借官方经营准入资质,企业可对接旅行社、团建等订单,畅通线上平台及直播推广渠道,拓宽客源、提升公信力与市场竞争力,助力平潭游艇文旅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平潭和风游艇有限公司港务总监郑煌说。 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运管处副处长潘蕾表示,下一步,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有游艇租赁经营计划的企业完成备案。同时同文旅部门联动宣传,并在线上公示合规游艇租赁企业及游艇名录。“在此也提醒广大游客,出海乘坐游艇游玩务必选择官方公示的备案游艇,无证无备案船只缺乏安全保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潘蕾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