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为企图钻空子的经营者敲响警钟。 被告人郑某在平潭经营一家修车店。起初,他结识了几名“车友”,面对对方送来的低价名贵白酒,郑某心里隐约觉得来路不正,但仍在利益驱使下予以收购。纸终究包不住火,郑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查处。鉴于其无犯罪前科、涉案金额不大且主动全额退赔,平潭检察院秉持教育挽救、宽严相济原则,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令人惋惜的是,郑某并未珍惜从宽处理的机会,反而心存侥幸。取保候审期间,他再次铤而走险,短短两天内先后从他人手中收购盗窃所得的名贵烟酒。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郑某为掩盖罪行,私下找到交易相关人员,教唆、指使他人篡改证言,企图歪曲事实。 平潭检察院审查认为,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规定,且存在妨害作证、干扰诉讼的从重情节,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近日,平潭法院审理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广大商户及经营者务必提高警惕,严格履行物品来源查验义务,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上报,主动斩断黑色利益链条,莫因贪一时小利,从合法经营者沦为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