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获悉,平潭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启动报名工作。活动旨在进一步帮助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升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据介绍,此次互助活动覆盖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实验区总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参保对象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含编制外固定用工形式的各类工会会员)。参加活动的职工如在互助期限内住院、确诊重大疾病或因病去世,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由实验区总工会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发放相应补助金。凡符合参加范围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均可根据自愿原则,由其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活动。 活动互助金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年。采取职工个人缴纳为主、用人单位和工会经费适当补助的方式筹集。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为2026年的1月1日0时起至2026年的12月31日24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