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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2025-07-07 09:44:1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福建日报7月7日讯(黄莺莺 张哲昊)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旨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请条件、销售价格、处分权利并统一装修,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销售的保障性住房。该《办法》适用于实验区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供应、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需在实验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并符合相应的户籍和社保缴纳条件。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经联审和公示后进入轮候,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一户家庭只能申购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均价由相关部门测算后报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实行一房一价。

需要注意的是,产权与售后管理严格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居住使用时不得有擅自互换、转让、赠与、出租等行为。原则上不予回购,但在特定情形下,承购人可申请回购或由实施主体组织回购。

“这是实验区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规范管理,有力缓解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压力,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为实验区的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实验区交建局住房发展处工作人员说。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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