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会议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部门提请的《关于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报告》,会议同意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 会议强调,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为基层减负、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要突出乡镇(街道)特色工作,在全面梳理工作事项的基础上,抓好清单推行工作,确保清单推行取得成效;要严格依据清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规范政府职能、推动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完善配套制度运行机制,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严密制度体系;要加强对“三张清单”的宣传解读,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工作在监督下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