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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涉台商事仲裁第一案办结

2018-11-23 09:10:42 吴洪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近日,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审结第一起涉台商事仲裁案件。

该案为商铺租赁合同争议,标的额近百万元人民币,一方当事人为台湾自然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大陆企业,双方约定由仲裁中心解决争议,并约定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由于双方当事人未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中心主任指定仲裁员,根据仲裁规则规定,仲裁中心主任指定一名台湾资深仲裁员担任本案独任仲裁员。

该案于今年7月17日在仲裁中心开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近日,仲裁员作出裁决。裁决书阐明了本案的具体事实和适用有关规定,为发生在大陆地区的案情和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找到了结合点。本案办结,是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探索推行“一区两标”的一次成功实践。

据介绍,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台商愿意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将充分发挥仲裁的意思自治、民间裁判、专家断案、高效灵活、一裁终局的优势,实现仲裁、调解与司法的良性衔接,给予涉台争议当事人多元化的选择,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两岸仲裁事务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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