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先生致电:因为生产需要,公司想要对航标做一些变化,手续该如何办理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为此,咨询了平潭海事局的工作人员,得到明确的办事指南。 据悉,航标是助航标志的简称。它是以特定的标志、灯光、音响或无线电信号等,供船舶确定船位、航向,避离危险,使船舶沿航道或预定航线安全航行的助航设施。 办理条件: 拟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的航标属于依法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设置且属于海事管理机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用航标; 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符合航行安全、经济、便利等要求及航标正常使用的要求; 航标及其配布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航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专门的技术评估或者专家论证; 申请设置航标的,已制定航标维护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维护单位已建立航标维护质量保证体系。 申请材料: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申请表》 使用土地(海域)批文或证件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影响通航安全时需提交海事部门通航安全论证材料 最新的大比例尺水深测量图纸或清障扫海报告 航标养护方案(撤除航标时不需要) 航标设计、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航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评估或专家论证报告及其复印件 航标设计方案(包括航标结构图纸、航标配布前后示意图) 航行通告发布申请(必要时) 项目来源批文(必要时) 办理形式:窗口受理 办理地址:平潭海事局政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宝西路) 咨询电话:88770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