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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至福清拟建海底隧道 现已开展邀请招标工作

2017-04-24 17:18:11  来源:平潭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日前,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投标信息官网获悉,福清至平潭高速公路(平潭第三通道)准备开展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题论证服务正邀请招标。

招标详情如下: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邀请单位:

1、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4、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清至平潭高速公路(平潭第三通道)

规划路线走向:路线起于平潭在建的福平大道与环岛路(即省道联十二线)交叉处,向西延伸设约11.6公里长的海底隧道下穿海坛海峡,于福清三山处接上228国道(即滨海大通道),经龙田后,终于长福高速龙江互通。本项目是平潭对外第三通道,全长约42.0公里,其中海底隧道约11.6公里。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福建省平潭综合试验区。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为120亿元。

技术标准:拟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十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跨江或跨海通道或里程长度大于30公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主要人员、信誉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邀请单位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现金方式、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南路安置房小区4#-6#裙楼3层,邮编:350400

电话: 0591--86161896

联系人: 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戴斯酒店向北80米,邮编:350400

联系人:小翁

电话:0591-86161648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0591-23157358

更多详情可登录《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投标信息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59.61.182.42:10090/ptzy/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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