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对依法查扣的337辆达标报废违法车辆予以公示,督促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及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置,逾期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公示车辆均为当事人逾期未提供车辆合法凭证、未补办相关手续、拒不配合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 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明确,相关责任人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前往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理相关手续。交警部门提醒,若相关责任人逾期仍未补办手续或拒不配合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查扣的违法车辆实施强制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