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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召开党工委2026年第3次委员会议
2026-02-04 12:32:40 林海艳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2月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赖军主持召开党工委2026年第3次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研究实验区贯彻落实意见。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建波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全面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聚焦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持续用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正确方向,紧密结合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和平潭工作实际,科学谋划、系统安排2026年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精神,深刻认识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以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社会进步为目标,立足平潭实际,推动志愿服务成为平潭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名片。要加强学习研究,深入把握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规律、方向与路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打造具有平潭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严格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厘清环保责任,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二者协同共进。要坚决落实督察问题整改,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对标对表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时限、措施、责任,加快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推动环境更美、生态更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实验区领导文学林、何杰民、陈毅坤、黄惠元、陈训明、刘小军、方良栋、孙树群,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董宇、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深画,二级巡视员薛理朝、林平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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