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对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区党群部开展巡察。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区党工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党工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巡察审计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