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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出台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条措施
2025-11-10 11:01:37 何燕 杨朝练 孙小倩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营管部”)的积极配合下,实验区正式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平潭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紧紧锚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要求,立足平潭海洋生态优势和“一岛两窗三区”建设宏伟蓝图,围绕以创新驱动助力高标准建设国际旅游岛、以高效协同推动海上“绿电”形成新引擎、以产业更新规范航运产业链发展、以人海和谐做优做强海洋生态产业、以合作共赢畅通两岸海洋领域融合发展等五方面,提出加力申报“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引导信贷产品创新支持海洋文化项目、金融支持海域资源高效利用、提升国际消费支付服务体验、壮大海上“绿电”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国际海运企业规范发展的跨境金融服务、优化航运船舶企业金融支持、信贷赋能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培育海洋科技型企业、丰富海洋养殖金融服务、进一步对接两岸海洋领域重点项目、推动两岸贸易结算便利化等十二条具体措施,着力以制度集成创新为平潭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营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配合实验区全力推动《措施》落实落细,围绕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及取得的成效及时交流总结,形成“政策—实践—优化”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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