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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在平潭可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
2025-07-08 10:41:16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福建日报7月8日讯 (张哲昊 通讯员 刘小馨 孙小倩) 近日,台胞杨女士成功办理申报了资本项下“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的跨境人民币收款38万元,顺利结清其在平潭“两岸馨苑”所购房产的按揭贷款。“这帮助我简化了资金流转手续,能更方便、更快捷地完成贷款支付,让我更真切感受到平潭对台胞的热情。”杨女士点赞道。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商品房交易相关款项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若干措施》发布后,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迅速响应,指导银行机构主动靠前,对接台胞商品房交易结算需求。

下一步,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将持续开展政策宣讲,鼓励银行机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打造便利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金融生态,支持平潭探索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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