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平潭加强噪声污染管控 护航中高考
2025-05-28 11:19:39 林舒玲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区环委办”)结合平潭实际情况,就加强普通高考、高中学考、全省中考等各类考试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发布公告。

公告要求,自2025年5月22日至6月21日18时,在全区实行普通高考、高中学考、全省中考等各类考试期间噪声严管,加强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同时,加强夜(午)间建筑施工管理。5月22日至31日,夜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4时;6月1日至21日18时,禁止夜(午)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险、抢修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普通高考、高中学考、全省中考考试期间噪声扰民。

公告还严格控制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要求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治理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在6月7日至9日、6月12日至15日、6月19日至21日期间,普通高考、高中学考、全省中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区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实验区环委办将分别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市民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可拨打便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

更多>>平潭要闻
更多>>国际旅游岛
更多>>福建日报看平潭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