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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属实最高奖励10万!平潭严厉打击疫情期间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2020-04-16 09:59:27 陈梦菲 来源:平潭融媒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季亚军  

15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区打私办”)获悉,为切实加强实验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点领域走私势头,实验区打私办于15日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严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从海上输入,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组织、企业和个人组织、参与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将对利用走私通道非法入境、走私人员接触境外人员造成疫情传播;走私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测温仪、防护服、消毒产品、呼吸机等);走私粮食、冻品等农产品;走私野生动物、珍贵动物制品(包括象牙、犀牛角、穿山甲鳞片等);走私成品油;走私固体废物等“洋垃圾”;走私枪支、毒品;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及其他涉及走私相关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和疫情从海上输入的情况,可向实验区打私办和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为110、0591-86175023,来信举报、来访地址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海防支队新址(海防支队10楼打私办),邮编:350400。

“在疫情防控期间,举报内容经查实的,我们将视情予以最高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我们也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我们将依法从严惩处。”实验区公安局海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通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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