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6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李岚峰)2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布《关于提高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加大特殊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并提高相应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即日起,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5类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提高20%,具体为:初级工(五级)每人84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2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800元;技师(二级)每人24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6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培训结业证书每人600元。 符合条件的可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办”窗口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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