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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发布“七条措施”支持平潭新一轮开放开发

2019-02-17 09:37:28 林小玉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发布“七条措施”,落实《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支持平潭新一轮开放开发。

“七条措施”主要涉及就业补助、对台职业资格认证、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吸引台港澳青年来岚就业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平潭就业创业、提升人社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能力以及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七个方面。

在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方面,将加大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对平潭支持、倾斜力度,扶持各类人才在平潭就业创业。支持平潭申报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平潭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化人力资源市场。

在开展台胞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方面,支持平潭推进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等职业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支持平潭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平潭分库,建设对台在线考试平台,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的职业,台胞可通过在线考试方式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实现“即来即考,快速发证”。支持平潭在原有职业技能资格采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采信范国。

在引进紧缺急需人才上,支持平潭健全吸引国内各类优秀人才的政策,对平潭各类人才在项目申报、创新创业、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省级目录中专门单列发布平潭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并进一步放宽学历、年龄等引进条件,对列入目录的引进人才,由省级按相关规定给予2000元/月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平潭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以实行协议工资制度。支持平潭企事业单位、产业园申报设立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

在吸引台港澳青年来岚就业创业方面,支持平潭制定出台生活补贴、房租补贴、交通补贴等政策措施,吸引台港澳青年(18-40岁,下同)到平潭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支持平潭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大力度招聘台港澳青年。将报考事业单位对象,由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扩大到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港澳高校)的香港、澳门同胞。支持平潭事业单位采取专项公开招聘等灵活便捷方式招聘台港澳青年。台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省级扶持的各类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

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平潭就业创业方面,省人社厅提出支持平潭出台特殊措施,大力吸引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平潭就业创业,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落户平潭的,可按月发放不超过5年的房租补贴,在平潭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支持平潭建设一批专业化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列入省级扶持项目。支持平潭承办人社部门主办的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引导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平潭。

此外,“七条措施”还支持平潭通过加强指导、跟班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人社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能力,并根据平潭实际需求,适时报请省政府授予人社领域相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省级办理权限。

最后,在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加大对平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支持、指导,根据平潭建设发展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需要,在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时给予倾斜。支持平潭就“探索建立新型的人事薪酬制度”,开展专题研究并推动成果转化。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与省人社厅对接,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七条措施’在实验区尽快落地见效,为平潭新一轮开放开发及‘八大工程’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要素保障。”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说。(记者 林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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