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实验区气象台于8月28日14时将“台风预警Ⅲ级”降为“台风预警Ⅳ级”。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8日14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Ⅳ级。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和行业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恢复生产。 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根据省海洋渔业局统一指令,养殖渔排劳动力人员、载送劳动力的养殖辅助乡镇船舶于28日14时后有序恢复生产活动。非载送劳动力的涉养殖辅助、涉交通和涉旅游乡镇船舶在应急响应未终止前,不得出海,由各片区局和交建局、旅文局落实安全监管。养殖渔排非劳动力人员、在册渔船于29日8时后有序恢复生产活动。 在应急响应未终止前,各片区局、旅文、公安、执法应急等部门要继续加强临海临崖、澳口码头等重点部位巡查巡防,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据悉,自23日启动预警响应以来,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提前部署、精准施策,通过搭建“总群+分群”信息传导机制,覆盖酒店、民宿、网约房等经营主体,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托平潭文旅全媒体矩阵持续推送台风动态等;组建专项检查组下沉一线,全面梳理摸排非景区重点风险点位,全力做好防台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