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获悉,实验区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即可获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并享受专项培育政策。申报截止到10月20日。 根据今年6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符合分类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自主申报或者部门推荐,由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分类认定后,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实验区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入库数量为10家。被认定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进行标注和公示。 何为“名特优新”?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科干部林蓉介绍,“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个体工商户;“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指从事与实验区特色行业或重点产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指具有较强专业能力、长期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指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有效带动产业发展的个体工商户。(融媒体记者 林海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