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平潭住房公积金又出新政策!
2018-06-27 13:41:06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昨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平潭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包括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提高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规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等7个方面。调整后的公积金新政策,已于21日正式实行。 市民反响——“是个福音” “上次我一次性只能提取3000元,这次可以一次性提取4200元,对我这样的租户来说真是个福音。”昨日下午,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办理完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陈先生对此次调整赞不绝口。 支付房租提额调至700元 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像陈先生这样的职工在租住商品住房时,每月最高可提取的额度从过去的500元增加到了700元。而一些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则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注意:提取金额不能高于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每次提取时间间隔至少6个月最长1年。 调整的两个关键方面 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科负责人李林芳表示,本次调整有两个方面比较关键: 是提高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是规范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注意 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存在2次(含)以上交易记录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时,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申请所需材料 职工在省外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交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社保缴交证明、工资薪酬税单等4项证明材料之一。 “这主要是对当下商品房市场恶性圈房炒房现象,进行打击和规避。原先我们有发现不少中介机构暗箱操作,非法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追加核查职工的证明材料,也是为了确保职工所购买的确是刚需房,不是炒房。”李林芳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此外,在平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平潭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而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要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才能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需封存满6个月后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区时,转入时间未满6个月的,不能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平潭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9790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约为237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4750元。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5%,我区缴存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66 元。 (任明琴 念望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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