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8-06-27 09:27: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遵耀违规收受礼品和购物卡问题。2017年1月19日至26日,张遵耀三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7375元。2018年3月,区纪工委给予张遵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区党工委对其作出岗位调整。 2.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中心林官国、吴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0月林官国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被区纪工委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在处分期内,其仍旧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办事群众香烟合计21包。吴英在区婚姻登记中心多名婚姻登记员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被党政纪处分后,仍毫无纪律规矩意识,我行我素,依然收受办事群众香烟,合计8包。2018年3月28日,区社会事业局党组给予林官国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退出21包硬壳中华香烟折价款并调离岗位;给予吴英行政记过处分,退出8包硬壳中华香烟折价款并调离岗位。 3.岚城乡流东村村委会违规购买超市预付卡问题。2018年春节,岚城乡流东村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施金再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超市预付卡用于发放春节慰问品。2018年3月,岚城乡纪委给予施金再党内警告处分。 4.敖东镇苍海村村委会主任魏为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3日,魏为才为筹资建设苍海村南头、上厝自然村彩门,宴请了本村乡贤。餐后,魏为才在付款时对乡贤宣称“村里可报销”,并以“苍海村村委会”名义实际开具了发票,准备入账报销。2018年3月,区纪工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了其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4月17日,敖东镇党委给予魏为才诫勉谈话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远离纪律“高压线”,坚决不触碰底线。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以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为契机,对管辖范围内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真正担负起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强化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坚决不搞不教而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切实按照“五抓五重”要求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无论是“四风”老问题还是“新表现”、无论是形式主义还是官僚主义,都要从严从快、一查到底。对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坚决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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