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文局、公安局、社会事业局、交建局、行政审批局、执法应急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安全联合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健全民宿安全检查长效机制,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制度》规定,联合检查由实验区旅文局牵头,每半年组织一次,重点检查民宿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与运行、治安防范措施、房屋结构安全等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汛期及台风季等特殊时段,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随机抽查。同时,《制度》明确要求民宿经营者每日进行安全巡查。 在职责分工方面,《制度》对八部门进行了细化:实验区旅文局负责行业安全管理;实验区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重点检查旅客住宿实名登记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落实情况;实验区消防救援局负责指导消防安全检查;实验区交建局负责建筑结构安全;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公共卫生安全;实验区市监局负责食品安全及价格市场秩序;实验区执法应急局负责“两违”管理;各片区局负责属地日常巡查。 《制度》还建立了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信息共享、通报约谈等四项工作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宿,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其民宿备案资格。 实验区旅文局公共服务处四级主任科员刘若伟告诉记者,此次八部门联合印发《制度》,就是要通过常态化的联合监管,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也提醒广大民宿经营者,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巡查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取消民宿备案。”刘若伟表示,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推动民宿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为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