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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让综治中心成为“老百姓说理的地方”
2026-07-13 10:58:09 陈梦菲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真没想到,不用跑法院、不用找部门,就在综治中心把事办妥了。”近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综治中心,船员郑某手握刚签好的调解协议,难掩激动神情。此前,郑某出海作业时在船上因琐事与刘某发生冲突,引发赔偿纠纷,双方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经民警引导来到实验区综治中心后,实验区人民法院、公安局联合介入调解,这起跨地区船员赔偿纠纷在短时间内顺利化解,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这一转变,源于实验区政法社会部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对基层治理提出的硬要求——“有纠必调、有诉必解,让综治中心真正成为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今年以来,实验区政法社会部锚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目标,指导实验区综治中心一体推进“学查改”,持续夯实阵地建设、优化联动机制、抓实矛盾化解。截至6月30日,实验区综治中心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06件,成功办结472件,办结率达93.3%,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把群众“盼的事”变成中心“干的事”

实验区综治中心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核心主业,落实常态化排查、分级处置、闭环管理机制。不久前,平潭某小区物业公司因车位渗水、线路隐患问题与业主长期僵持,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院申请立案。

实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吴岚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先行调解:“大家先冷静下来,单纯拒交物业费解决不了问题,打官司又耗时耗力。现在有综治中心,法院、物业协会等多部门可以一起协调,设施维修和欠费都能同步处理好,不用走繁琐诉讼程序。”

在吴岚芳建议下,涉事业主与物业公司代表一同来到实验区综治中心。入驻中心的实验区人民法院和实验区物业协会迅速响应,督促物业公司正视设施管护主体责任,制定可行设施整改处置计划。

最终,业主与物业公司当场签下调解协议,物业公司按照调解建议完成相应问题的整改,业主足额缴清全部拖欠物业费,这起物业纠纷得到“一站式”化解。

让部门“多联动”代替群众“多头跑”

在实验区政法社会部协调推动下,实验区综治中心在原有入驻单位基础上,将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学会纳入联动体系。实验区综治中心负责人施斌介绍,依托综治中心这个“总调度室”,实验区人民法院、公安局、交建局、妇女联合会等十余个部门力量整合入驻,构建起“矛盾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

今年3月,应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提请,实验区综治中心联动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科、医保科以及劳动仲裁中心组建调解专班,召开社保费征缴争议现场调解会。

本次纠纷源于群众劳动关系认定和社保补缴范围分歧,核心诉求为群众尽快恢复医保待遇。调解专班立刻联合核查会商形成调解方案:先明确群众的劳动关系期限,由企业补缴医保保障待遇接续;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为资金压力较大的企业制定分批补缴计划,平衡群众权益与企业经营。

会后,税务、医保科工作人员陪同企业相关人员前往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结补缴手续,实现矛盾当场化解、医保待遇即时落实。

用例会“勤研判”推动风险“早预防”

在实验区政法社会部督导下,实验区综治中心严格执行例会研判、风险会商工作制度,以常态化会议推动工作落地、风险前置管控。上半年累计召开季度研判会2次、周例会16次,围绕辖区治安形势、纠纷态势、重点隐患开展集中分析,累计研判疑难复杂案件10件,推动各项综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转。

政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实验区政法社会部社会治理处处长魏良康表示,下半年将持续深化部门联动,推动更多单位从“形式入驻”向“实质履职”转变;深挖福建综治大数据平台价值,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型,以惠民生、解民忧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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