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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明:支持福建平潭实施对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单边全面开放
2026-03-06 14:58:15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丁南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福建平潭是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其中明确平潭要“扩大对台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探索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提出,“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产业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合作”。

“平潭作为对台开放试验田,已形成许多成熟的制度创新经验。可将平潭打造成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福建省委员会主委吴志明建议,在平潭先行试点,支持对台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在平潭逐步实施单边全面开放,并允许平潭在ECFA协议基础上,参照CEPA协议实施对台贸易开放。

一是明确支持平潭实施对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单边全面开放。以平潭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为契机,在平潭先行开放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及市场准入条件对台资限制领域,并允许平潭在ECFA协议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论证CEPA承诺开放领域,支持平潭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在两岸航运物流、观光旅游、健康医养、医疗教育、文化影视、数字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开放试点。

二是支持平潭有序放宽台湾货物、服务准入限制。参照国际关于共同市场的实践经验,根据平潭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建设需要,进一步在实验区试点放宽对台湾商品货物准入限制条件,允许采用“清单化管理+零关税”模式在实验区销售台湾商品。

三是支持平潭有序探索两岸要素自由流动。通过探索实施EF账户试点,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资金管理机制,实施台湾车船(游艇)入境参照境内车船管理模式等措施,研究台胞日常生活品如宠物、植物等通关入境便利措施,着力解决两岸资金、数据、人员等要素流动中的制度性障碍,构建平潭在两岸要素流动中的超级枢纽。

四是支持实施更加有吸引力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深化实施“台胞台税”机制,结合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建设,对在平潭工作的台湾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对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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