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台企完成在平潭开展生态环境业务备案 享受与陆企同等待遇
2019-03-21 09:24:22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两家台企完成在岚开展生态环境业务备案 可使用台湾地区颁发的资格资质开展业务,并享受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 东南网3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霞)20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永固环境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全兴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台企顺利完成从事生态环境业务备案,这意味着这两家台企可以在平潭直接从事包括环境治理、环境管理等在内的生态环境业务。 这是平潭首批完成从事生态环境业务备案的台企。“以往,台企选择在大陆从事生态环境业务,需要注册新的公司,且新公司需要拥有相关资格资质。如今,台企只需在平潭完成从事生态环境业务备案,就可以使用台湾颁发的资格资质开展业务,并享受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台商蔡亮传说。 据了解,今年1月,平潭相继印发了《促进两岸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十条措施》《台湾企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从事生态环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新规,在我省率先支持和鼓励台湾机构和台胞从事环保业务。 |
相关阅读:
- [ 03-20]平潭首辆食品安全检测车“上岗”
- [ 03-20]平潭任厝村:家风家训代代传
- [ 03-20]平潭召开推进会 宣讲实验区总部经济政策
- [ 03-20]今后,平潭“走读干部”不能再“走”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