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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帮你问丨区级科技特派员选任工作已开展!申请方式看这里

2019-03-16 15:04:58 林爱玲 来源:平潭网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李先生致电平潭网“政策帮你问”:听说平潭今年区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特派”)选认工作已开展,科特派主要工作是什么?有无补助呢?请问截止到什么时候?

“这是平潭在实现省级科特派乡镇全覆盖目标基础上,第一次开展区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引导科特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动下沉基层提供创业创新和科技服务,促进平潭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区社会事业局科技处工作人员介绍,建立该工作机制,可激发海内外广大科特派来岚创新创业热情,提升科特派制度和农业科技创新在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工作人员提醒,区级科特派每年认定一次,服务期限一年,可连选连任。 审定备案后的科特派可申请补助,按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来源给予分类补助,来自台湾地区的补助3万元/人/年、来自实验区辖区外的补助2万元/人/年、来自实验区辖区内的补助1万元/人/年。

选任方式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企事业单位法人向科技部门推荐科特派人选,在平潭范围内已开展实质性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作为区级科特派选认对象,经区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备案后,认定为区级科技特派员。

选认对象

科特派选认对象须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服务领域,已在实验区范围内为企业、基层一线、农户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和团队均可。

注:同一年度或者同一服务期限内已被认定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的无需重新申报,直接认定为区级科技特派员,已获得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助的不重复享受区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助。

申请方式

各相关单位做好科特派选认工作,填写“选认对象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附件),于4月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盖章签字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10091086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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