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申请科技创新券补助?快点进来看
2019-01-09 09:45:24 来源:平潭网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近日,有网友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2019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可以开始审报了吗?截止到什么时候?补助的范围包括哪些?申请额度是多少呢?需要那些材料?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科技处消息,按《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8〕47号)的要求,2019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现已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入驻管理机构和省大仪产权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补助的范围与申请额度 平潭科技处工作人员介绍,创新券专项资金是用于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客在研发过程中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购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技术数据分析等科技创新服务的费用,大仪产权单位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的设备维修、测试技术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费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实际支付的上述各项费用合计应不低于2万元,可依实际数额的50%内申请补助,其补助额度不低于1万元不超过2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补助的科技创新服务支出费用须发生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申请程序 申请对象需填写《福建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和包括购买服务的发票、付款凭证(创客可不提供)、购买服务的合同或佐证等附件材料。创客由入驻管理机构代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入驻管理机构需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蓝色字体即可进入网站)进行申报。填写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应按发票(收据)开具时间依序逐一填写并与实际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进入网站进行注册登入后方可填写申请) 平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系统上提交给区社会事业局。平潭社会事业局将对相关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归口审核,在预算额度内确定创新券专项资金的发放金额,并及时发放。结果提交省科技厅备案。 联系电话:0591-2434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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