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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通报3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这些人被处分

2018-10-24 12:30:35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3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流水镇后田村委会主任李昌壮、村文书施金生、磹水村委会主任许起福对低保、五保对象动态监管不到位问题。后田村委会主任李昌壮、村文书施金生、磹水村委会主任许起福对扶贫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在低保、五保对象动态监管中失职失责,致使后田村低保对象游某某在2013年10月死亡后仍享受低保补助3年零1个月,直至2017年2月才被核查取消;磹水村五保对象林某某在2016年5月死亡后仍享受五保补助1年零2个月,直至2017年8月才被核查取消。流水镇副镇长周伟霞作为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30日,流水镇纪委对李昌壮、施金生、许起福予以立案审查。2018年9月28日,区纪工委驻流水片区开发管理局纪检组对周伟霞进行诫勉谈话。

2、敖东镇民政办负责人林勇清、原民政助理员林世龙、东崑村原党支部书记薛由佳对五保对象动态监管不到位问题。敖东镇民政办负责人林勇清、原民政助理员林世龙、东崑村原党支部书记薛由佳对五保对象动态监管不到位,致使东崑村五保对象薛某某在2012年8月死亡后仍享受五保补助达4年零3个月,直至2017年1月才被核查取消;东崑村五保对象魏某某在2013年12月死亡后仍享受五保补助达3年零3个月,直至2017年4月才被核查取消。敖东镇原党委委员林同发、副镇长林晓力作为时任民政办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北厝镇纪委给予林世龙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9月,敖东镇纪委给予林勇清、薛由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8月,区纪工委驻金井湾片区开发管理局纪检组对林同发进行诫勉谈话;敖东镇党委对林晓力进行诫勉谈话。

3、澳前镇南赖村党支部书记俞在坤、村委会主任刘信平违规领取种粮直补资金问题。2007年,澳前镇南赖村开展土地摸底工作,群众上报的耕地面积摸底汇总数据比本村实际面积少了51.6亩。为尽快完成土地摸底工作,经俞在坤、刘信平同意,南赖村两委决定将该误差面积分摊给村两委成员等13人。上述人员按分摊后的土地承包面积违规领取种粮补贴长达11年,涉及资金共计20445.71元。2018年8月28日,澳前镇纪委对俞在坤、刘信平予以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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