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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平潭发现22个“老人会”违规收取管理费、出租村集体资产

2018-10-18 09:56:49  来源:平潭纪工委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平潭流水镇松南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翁其珠因组织人员阻扰工程项目施工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平潭苏澳镇看澳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高存强,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高存英因利用职务便利及其宗族势力影响,伙同他人违规占用海域滩涂进行营利活动,非法填海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这是近期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曝光的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和巡察工作的重要范畴,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行动,聚焦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突出精准发力,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早在2月份,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就专门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了由委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推动协调,巡察办、信访与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相互配合、共同发力的涉黑涉恶违纪问题查处工作机制。

“我们不仅明确了具体责任处室,还专门提出‘四个一批’整治目标,将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村级换届黑恶腐败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履职尽责不力等4类7项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确保出成效,确保在当地能够形成震慑。”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道。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还专门召开了“村风整治暨社区治理动员大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重心放在村级、社区基层,严厉打击“村霸”“蝇贪”和宗族恶势力。区纪工委也明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本年工作计划,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必须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细落小、抓紧抓实。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必须严查快处、一查到底,对于纪律不严、打击不狠、工作不力等问题,严肃责任追究。

7月30日至8月10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的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五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研座谈、个别谈话、明察暗访、调阅资料等方式,集中对各乡镇纪委和有关派驻纪检组、国企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关注各基层组织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程度、排查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开展审查调查和以案治本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好监督责任。

在此基础上,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过定期沟通联系、共同分析研判、开展协同调查等方式,不断深化落实与政法部门的对接协作。今年以来,先后与区公安局召开多次联席会议,共同研判问题线索,会商沟通在协同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侦办重点。截至目前,共接收到移送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5件。

“我们针对近三年平潭‘黄赌毒’、走私油等案件和侦办过程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研判,深入查找在上诉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问题,逐一见底,确保不放过任何一条问题线索。”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还对省、区两级挂牌督办件的查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把省、区两级挂牌督办件的查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明确查办时间表、责任人,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违纪查办组第一副组长逐一找承办省纪委挂牌督办件的纪检监察室分管领导约谈提醒,传导工作压力,明确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立足基层实际,持续延伸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今年5月,针对被巡察乡镇不同程度上存在村居“老人会”插手干预村级组织事务、阻碍项目建设、侵占集体资金等突出问题,专项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三资”清理工作,按照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抽查规范三个阶段,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工作,共发现22个“老人会”违规收取管理费、出租村集体资产,资金达242.73万元。

下一步,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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