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8-09-27 10:38:24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平潭县渔限学校校长杨建樟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8年2月4日,杨建樟在平潭某超市购买了面值总计88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后杨建樟将购物卡作为春节补贴发放给学校教职工,并用公款报销。 2018年5月31日,经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系统党委批准,由中共平潭县渔限学校支部委员会给予杨建樟党内警告处分。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许晗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5年9月16日至18日,许晗虹与他人赴龙岩考察学习,往返行程均乘坐动车一等座,并全额在公司报销,违反了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 2018年9月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给予许晗虹党内警告处分。 平潭农资土产公司原经理张祖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3月、2015年4月,张祖平先后个人宴请了福建省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薛某荣、陈某金等人,并将产生的费用4800元放在公司入账报销。 在2014年至2017年中的14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平潭农资土产公司未按实际值班情况,而按照节假日的总天数向企业行政在职职工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实际超额发放88283.57元。其中,张祖平个人多领取了值班补贴10925.27元。 2018年8月7日,经区农村发展局机关党委批准,中共平潭县农资土产公司支部委员会给予张祖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担负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认真对照近年来我区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析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严布置、严预防、严检查。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要按照“快查快结、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巩固不敢、知止的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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