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平潭自贸区 > 正文

平潭企业享受15%所得税优惠 减税近四千万

2016-07-26 17:06:35 丁彬媛 来源:平潭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平潭网7月26日讯(记者丁彬媛通讯员程敏)昨日,记者从区国税局获悉,2015年一年,区国税局为10户企业办理15%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累计减免税款3887万元,惠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公共设施管理等多个行业。

在这些公司中,海科(平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算是最大受惠者了。去年3月,海科(平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确认为首批可以享受平潭15%所得税优惠的企业,今年5月,公司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确认2015年度减免税款达2823.62万元。

“我们公司去年应纳税所得额2.82亿元,若按25%税率,要缴纳所得税7050万元,申请15%税率优惠后,仅需缴纳4230万元,仅此一项就为企业带来2800多万元的减税红利。”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说,平潭15%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也增强了公司的发展动力。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相关优惠政策,对设在平潭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凡是以符合该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均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