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组织气象普法工作人员走进海坛街道上楼村开展《福建省气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活动。 当天,工作人员向上楼村村民分发《一图了解<福建省气象条例>修订内容》宣传页,并围绕此次修订内容,结合实际开展普法宣讲,重点介绍了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雷电灾害防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 “来村居开展宣讲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气象法治体系建设,提升村居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能力,宣传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气象局工作人员说。 据悉,《条例》自1998年10月1日施行,2022年5月26日至27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修正案。(融媒体记者 丁云 通讯员 黄曙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