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结合实验区气象条件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日。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上楼村坷山平潭海洋气象站、金井片区建民村作业点、海坛片区隆海水产养殖场作业点。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圆形区域内。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BL-1型人工防雹增雨火箭。 4.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故障弹药的处理: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或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实验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报告,严禁自行拣拾、拆卸和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联系方式:实验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号码:0591-24333302,联系人手机号码:15985774157。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