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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印发方案,整治6类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
2021-06-05 20:23:42 林舒玲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季亚军  

平潭印发方案,整治6类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

近日,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根据该工作方案,5月底,实验区多部门联合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实验区公租房租后管理,杜绝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对象入住公租房,严厉整治公租房转租、转让等行为,促进公租房管理规范化。

实施方案提出,本次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的对象为实验区已分配入住的公租房承租户,主要针对转让、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因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且没有主动申报的;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逾期未缴纳租金6个月以上,且经两次催缴仍未及时缴纳等六大方面内容展开整治。

整治时间将从今年5月底持续到9月底,分宣传发动、摸底排查、整章建制三个阶段展开,相关部门将按照“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部门联动”的要求,用3个月时间进行全面排查,着力整治公租房违规使用行为,全面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接下来,我们将在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官方网站设置‘点题整治工作专栏’,设置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公布整治方案、工作推进信息等;同时全面组织开展整治排查走访,加快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轮候信息等数据的梳理、汇总、录入,争取7月底实现公租房系统试运行。”实验区交建局副局长王建伟表示,通过联合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核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置;积极推动公租房信息系统运用,并通过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民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依托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定期获取在保人员相关信息变化,推进数据共享,提升公租房租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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