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2日讯(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记者 林霞)一家装修好在营业的店铺未张贴二维码门牌,此类情况将受到何处罚?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潭东派出所组织民警到辖区对二维码门牌进行实地核查,发现了这样的事件。 当日下午,民警在万景路开展工作时,发现沿街一家装修好在营业的店铺未张贴二维码门牌,随后民警找店主询问缘由,店主卢某表示在装修过程中拆除门牌,造成门牌丢失。现场,民警对其教育,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民警依法对卢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民警提示: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