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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推行物价联动机制 惠及群众3.2万人次
2020-06-10 18:04:28 林小玉 薛文倩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4月的价格补贴前些天刚领到,政策暖心,让我们很感动。”昨日,家住平潭流水安置小区的居民陈先生激动地说。

陈先生所说的补助金,正是实验区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影响而启动的物价联动机制,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均可申请。

据了解,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验区根据省物价局、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结合平潭实际完善补贴措施,明确在平潭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未编制前,以全区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粮食价格指数作为启动、中止联动机制和补贴标准的衡量指标。

当CPI同比涨幅达到3%或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达到5%或CPI中粮食价格指数超过10%时,启动联动机制。启动联动机制时对补助对象每人每月价格补贴50元,同期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超过5%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0元,但每人每月补贴总金额以100元为限。

当CPI同比涨幅回落到3%以下且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回落到5%以下,同时CPI中粮食价格指数回落到10%以下时,中止联动机制。

“为了更好地做好防疫期间联动机制工作,按照要求,3月至6月,执行阶段性加大物价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补贴范围,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处副处长张浩说,数据显示,1月至4月,通过物价联动机制发放的补贴资金已达45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2万人次,有力保障群众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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