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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严查一批涉疫违法案件
2020-03-23 17:57:39 林小玉 薛文倩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近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防疫期间,平潭查处了多起消费投诉案件,立案10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涉疫违法案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售卖商标侵权口罩、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以及销售无合格证明口罩等,现已全部办结,合计罚没款达60余万元。

“我买的N95口罩是假的。”1月底,市民小高(化名)向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自己在平潭某药店购买的N95口罩厚度很薄,除了口罩下方印有“PM2.5”字样外,并未标注任何信息,怀疑自己买到假N95口罩。

接到举报后,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成稽查支队进行调查。经查,小高所购口罩是从林成(化名)店内售出。

“1月23日,我通过微信向供货方吴某订购了一批绿箭牌口罩,一只10元,订了1800只。”林成介绍,在订货时,他向吴某索要口罩相关资质材料、产品检测报告等,但吴某只提供了一份受检产品名称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告,检测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

虽然吴某无法提供完整且权威的材料,但林成并未在意。1月25日,林成将订购的口罩分发到门店销售,售价定为每只20元,并要求店员统一对外宣称是“N95”口罩。

经稽查支队执法人员调查,林成所售这批口罩有两种包装,每包5只,均未标注生产日期,其中一种为绿箭牌9001折叠式防尘口罩,另一种在包装袋上印有“N95防尘雾霾”字样,且吴某提供的报告与涉案产品名称、批次不符。

在翠园中路的某药店也出现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及无合格证明的口罩行为。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药店负责人陈国(化名)将进价每只6.8元的普通棉布口罩,卖到每只25元,差价率达267%。此外,陈国还在其中两家门店内销售一款标称为“飘安”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且无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

“我们从12315举报系统中接到大量的违法线索,均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线索进行摸排分析,通知经营者和店员、店长到场,分开取证,固定经营行为的证据,并联系了消费者确认,同时发函向相关口罩厂家确认产品的真实有效性,从多个角度证实或者固定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证据,及时将案件办结。”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卢晓峰说。

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魏嘉真介绍,经全面调查,林成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30万元的行政处罚;陈国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侵权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处以20.8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还有其他存在哄抬价格、销售三无口罩等行为的商家,均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罚。”魏嘉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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