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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惊现三种字迹,是否有效?平潭法官这样判案......

2019-08-04 15:48:01 张哲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4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魏欢)拿着借条上门讨债,可借条上却赫然写着多种签名字迹,这样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近日,平潭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事情要从今年3月说起,平潭当地市民徐璐(化名)和何龙(化名)是一对夫妻,徐璐是一位家庭主妇,何龙则在工地工作。为了让生活过得更有品质,夫妻二人尝试投资工程项目,还时不时地向周遭亲朋好友借款,少则三、五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由于信用良好,大家都很乐意借钱给他们,而每笔借款,夫妻二人都出具了借条。

钱有借有还,还有利息可赚,这本是件皆大欢喜的好事。但好景不长,夫妻二人投资失败,血本无归。后来,二人的房子被法院查封,徐璐还被检查出患上癌症。在这样的节骨眼上,何龙却不知所踪。

得知这一消息,亲友们顿时慌了神,纷纷打电话讨债。徐璐说,自己现在身无分文,还得了癌症在做化疗,实在没法还钱。听到这样的回答,亲友们都坐不住了,纷纷到平潭法院起诉。

经查,这批案件的借条中居然存在三种徐璐的签名笔迹:一种粗犷不羁,一种俊秀流畅,还有一种生涩僵硬。第一种签名与其丈夫何龙字迹相似,第二种签字还无法确认,最后一种签字与徐璐到法院签署的被告地址确认书上签字一致,基本可以确定是徐璐本人签字。

庭审当天,何龙、徐璐缺席。作为原告,亲友们在法庭上讲述了借款的经过,他们说夫妻俩向亲友们借钱,大多数是由徐璐出面,她在联系好借钱的事后,都是直接带着写好的借条去拿钱。

经审查,原来这些借条上的字迹有的确实是徐璐亲笔签名,一部分是何龙代签,还有一部分是女儿何静(化名)代签。

那么,这样的借条法庭认吗?

对此,经办法官林霞表示,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签名并捺印,证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而本案中,部分案件是采用现金交付方式,加上借条并不是徐璐本人签字,很难确认借贷关系的真实性。根据目前法庭上所掌握的证据,亲友们的钱很难要回来。

案件陷入僵局,但林霞并不放弃。她及时安抚原告方情绪,向他们释明案件证据方面的不足和即将面临的败诉风险,再找到徐璐告诉她出庭的重要性。

经过林霞的耐心解释,夫妻二人终于同意出庭,并确认借贷事实,法院判决夫妻二人应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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