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党工委巡察组进驻区(县)公安局开展巡察
2019-05-23 10:57:01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22日上午,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巡察区(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在实验区公安局召开。实验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标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上,许标旗代表区(县)公安局党委表态,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好巡察组工作。他指出,实验区公安局全体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提升认识,坚决服从服务于巡视巡察工作;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以上率下,切实增强接受巡视巡察的政治自觉;要真改实改,以巡视巡察为契机,推动平潭公安工作打开新局面、更上新台阶。 链接 根据十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工作部署安排及省委巡视三组意见,22日开始,实验区党工委巡察组进驻区(县)公安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 实验区党工委巡察组在巡察区(县)公安局党委期间(5月22日-6月21日)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19906926511(受理时间为8:00—20:00)和电子邮箱:ptxcyz@126.com,并在实验区公安局交警支队门口、原县公安局门口和区规划馆二层三个地方设置联系信箱,以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据悉,根据实验区党工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实验区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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