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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平潭丨节目开设“问政回音壁”栏目,首期部分诉求解答看这里

2019-04-16 09:44:54 林小玉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4月2日,《问政平潭》在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利首播,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在现场为市民、网友解答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职称评定、人才引进认定与奖补申请、台湾青年就业培训等问题。直播当日,节目共接到诉求件51件。其中,热线电话16通,微信留言35条。

《问政平潭》作为平潭首档全媒体问政节目,一开播便引发实验区市民关注,在短短一个小时内,便接到50余件诉求,由于直播时间有限,上线嘉宾在现场仅回答市民诉求13件。为了贯彻部门“直面问题、践行承诺”的宗旨,《问政平潭》节目特开设“问政回音壁”栏目,节目首播后便将现场未回答的部分诉求进行整理,并反馈至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进行跟踪,推动部门以最高效率解决市民诉求,让市民以最快的速度了解政策。

以下为《问政平潭》节目组整理

1.热线诉求

林先生(139503*****):2011年的一份文件鼓励公务员提前退休,今年6月公务员改革,我想咨询一下,提前退休的公务员是否能与在职公务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如果不能,党群工作部能否解决?

答:平潭综合实验区于2011年至2013年县机构改革期间,鼓励并为部分公务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已于2013年8月31日截止。目前,平潭未出台新的政策,因此,现在提前退休的公务员只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您个人有具体情况可向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与公务员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23165701。

黄先生(188591*****):2012年初,我在评中级职称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的时候,因为平潭招考来了,后因为各种原因(非个人原因)评不了职称,2014年年底才拿到中级职称,2015年申请人才认定时被告知是在平潭评的,不予认定,请问这有解决的办法吗?

答:根据实验区引进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以工资基金追加单出具的时间为引进时间;区属国有企业、区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人才,以区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交时间或人事档案移转时间为引进时间,人才引进后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不作申报认定。

蔡先生(135592*****):我是福建高校的一名硕士毕业生,2019年打算到平潭工作,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人才认定?

答:根据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您如果是在实验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或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话,可申请认定为平潭B3类人才,您可在平潭落地工作并缴交社保后,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由主管单位认定后,向区党群工作部人才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50号窗口)报备。

罗小姐(159609*****):我是去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近期应聘到平潭的一家国企工作,听说可以享受有关人才政策,我想问下,平潭对引进人才有什么具体的奖励和补助?金额是多少?

答:根据您提供的学历条件,您可以认定为平潭B3类人才,并按照该人才的类别层次,享受引进人才生活津贴和安家补助等待遇。生活津贴方面,B3类人才1000元/月,按人才在实验区实际工作时间,最高发放60个月;安家补助方面,给予B3类人才5万元,分3年发放。

林小姐(158804*****):我是一名大学本科生,将于今年7月毕业,去年在平潭人力资源网上看到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的信息,都是要研究生或者中高级职称的人才能报名,请问,可否让本科生也有机会参与?

答:紧缺急需人才的招聘规定是全省统一的,平潭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文件精神,考虑到这些人才都是用人单位比较急需的,所以针对这些中高层次的紧缺急需人才,采取比较简单高效的面试考核办法进行招聘。其实,本科生也可以通过参加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另外,我们会根据您的建议,研究是否可以对部分更紧缺的专业岗位放宽学历条件。

庄先生(150598*****):我是实验区去年年底引进并认定的B2类人才,请问人才奖补要如何申请?多久可以发放?

答:作为实验区认定的中高层次人才,在平潭落地就业,并缴交社保半年以上,就可以申请人才奖补,您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人才服务专窗(50号窗口)办理,自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陈小姐(159801*****):我是一名本科生,在福州大学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今年6月份毕业,请问来平潭工作的话,可享受哪些政策与补助,时间为多久?

答:作为211高校工科类本科专业毕业生,您在平潭相关企业就业后,可按照《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申请补助,即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最长三年。

陈小姐(150800*****):我是一名平潭籍大学生,将于今年7月毕业,打算与同学一起创业,我想了解一下,平潭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针对大学生创业,实验区有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项目资助、创业孵化支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对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一次性申领5000-10000元的创业补贴,入驻平潭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台湾创业园,可享受办公场所、融资贷款、人才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网络诉求

陈悠(182017*****):当前各省市陆续出台各类人才引进政策,平潭2014年印发的人才引进若干规定是否仍具竞争力?考虑新一轮人才引进的同时,是否有考虑采取相关措施留住在岗人才?今年2月,省人社厅发布“七条措施”支持平潭新一轮开放开发,其中“对列入目录的引进人才,由省级按相关规定给予2000元/月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是否惠及2018年上半年招聘,“七大攻坚战”前到岗的紧缺急需人才?

答:根据全国人才形势的发展和实验区建设发展需要,目前区党群工作部正积极推动对2014年的人才政策进行修订和提升,争取出台更精准、更有效、更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更好的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另外,经咨询省人社厅相关业务处室,符合福建省发布的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人员,可提出补贴发放申请,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时间:自聘用起一年内(以聘用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户籍及院校:福建省外户口,并在福建省外高校就读;

3.领域、岗位及专业:从事的领域、工作岗位及所学专业等需与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的条件一致(包含年龄、学历层次、职称和工作经历等)。

小黄(136160*****):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提到:对于引进人才有人才公租房,例如B3类人才可按人才公租房70%价格租住,如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自行租房的,则补贴30%,但目前无论是人才公租房还是自行租房的B3类补贴30%,均未落实,能就这个问题给予解答?

答:目前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通过申请实验区公租房、干部宿舍或产权型人才房解决住房问题。平潭目前已推出首批产权型人才房,现已完成认购交房,剩余房源将适时启动认购。

匿名(177175*****):请问,研究生考事业单位,转正后如何定岗?

答: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分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和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结束转正定级,根据原招聘公告上所报考的岗位,并符合该岗位任职条件,经用人单位同意聘用后,兑现相应岗位工资。

如果您原报考的是管理岗位,研究生(或本科生)聘九级职员岗位,定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报考的是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且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助理级),聘专技十二级岗位,定专技十二级岗位工资,否则兑现专技十三级工资。

子衿(158591*****):请问人才补贴一年发放几次,为什么我2018年下半年的补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

答:人才奖补含生活津贴和安家补助,生活津贴按人才在实验区实际工作时间,最高发放60个月,每半年发放一次;安家补助分3年发放,每满一年发放一次。因人才奖补为用人单位统一向区行政审批局62号窗口申报,如果您的人才奖补未按时发放到位,可向您所在单位咨询或提出申请。

张传钦(183449*****):您好,我是一名引进生,由于附近的廉租房已经满了,现在在外面租房,每个月租金要1500元,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租房补贴,如何申请?

答:如果您是福建省委组织部统一考核引进的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优秀硕士、博士引进生,按规定,实验区有统一安排住宿。如果是区直单位引进并经认定的实验区引进人才,可领取生活津贴和安家补助等人才奖补,符合条件的还可通过申请实验区公租房、干部宿舍或产权型人才房解决住房问题。

王小姐(187059*****):平潭针对硕士研究生进入事业单位有什么政策?转正后对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如何定级?

答:实验区近年来陆续开展了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主要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多采取免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并通过审核后,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或面谈考核,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之后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奖补。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分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和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转正后,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闽政〔2006〕40号),从次月起按单位所聘岗位(管理九级或专业技术十二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如果您原报考的是管理岗位,研究生(或本科生)聘九级职员岗位,定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报考的是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且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助理级),聘专技十二级岗位,定专技十二级岗位工资,否则兑现专技十三级工资。

曹先生(185598*****):请问人才房具体位置?什么时候可以购买?购买的具体价格是多少?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如何?需要哪些手续?

答:实验区目前推出的首批产权型人才房位于金井安置小区12#楼(两岸英才新邨),现已完成认购交房,剩余房源将适时启动认购。首批产权型人才房的购买价格按照房产交易评估价格的60%核定(人才可享受优惠面积的范围内)。目前人才房周边已建成福建师大平潭附中、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金井商业街、金井新城市民广场等,配套正日趋成熟。

平潭小孩(15715******):第二批人才房什么时候启动申请?

答:人才房选购事宜需经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视房源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如果有启动第二批人才房选购工作,区党群工作部将通知您所在单位和您本人。

施(177460*****):职称评审政策理解方向需要改变?

答:职称评审政策文件制定的权限在于省职改办和系列主管部门,实验区严格贯彻执行省里相关职称评聘文件。您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591-23162295),提出合理的建议,或通过拨打省职改办的电话(0591-87857057),以便进一步对我们执行文件情况进行监督。

陈迪(138501*****):听说平潭对一些企业的大学生有补助政策,这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如果有些公司私吞补助怎么办?

答:目前实验区在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大学生就业方面,主要政策导向是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因此相关补助是补贴给吸纳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并非补贴给大学生。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果符合实验区中高层次引进人才、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等区级和省级人才政策的,个人可按规定申报认定后,享受相关奖补。奖补一般是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由用人单位转至人才账户。

对于相关补助资金的使用,区党群工作部将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拨付等程序执行,有关申请单位或人员名单、补助项目、拟补助金额等均在区人力资源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附有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施先生(177460*****):本人2017年已评“助理工程师”,平潭是否评、聘分离,是否一定要聘了才开始算“助理工程师”到下一级别职称评定的时效。当初引进时承诺的人才房政策什么时候才会落实?

答:实验区严格贯彻执行我省职称评聘政策,做好职称评聘工作。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基层事业单位,一般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如:教育系统、卫生基层高级)。不管评聘结合还是分开,根据(闽人发〔2000〕84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任职资历的起算时间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之日起”。因此,您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一定要聘了才开始计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任职时间。

人才房选购事宜需经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视房源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目前第一批选房工作已结束。如果有启动第二批人才房选购工作,区党群工作部将会通知您所在单位和您本人。

网友“云在天边”:本人是区外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研究生学位,目前由平潭的事业单位与现单位商定借调至实验区工作。咨询下,这种情况是否能享受相关引进人才政策,如能享受应如何申报,谢谢。

答: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关系或社保缴交地需在平潭。因此,平潭区外的借调干部不能申请享受实验区引进人才政策。

网友“和平鸽”:本人为区属国企的一名员工,去年被认定为实验区B3类人才,请问我的爱人可否调回平潭工作?可否也转至实验区区属国企工作?

答:根据实验区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安排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为主帮助解决。其中,引进高端人才(A类)的配偶可享受按其原来身份性质、专业、财政供养渠道调入相应单位等待遇。

吴女士(手机号156060*****):建议组织台湾青年培训应取消要求人力资源机构提供出境记录。举办培训班的目的是为了台湾青年能够留在平潭就业创业,培训结束后,有的台胞还想继续了解大陆的发展前景等,总不能说培训结束后你必须回去,把出入境记录要提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答:根据平潭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引领计划操作规程要求,引领计划内容包括来岚前准备培训、在岚实地培训和培训后对接洽谈活动三个部分,主要目的是想留住台湾青年在岚就业创业。所以,对承办培训班的人力资源机构,我们没有硬性要求提供台湾青年的出境记录。具体您可以到区管委会7号楼1016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人才处咨询,联系方式,0591-23165659。

网友“林先生”:听说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实验区人才政策。我是一名硕士研究生,目前在平潭的一家私人企业工作,请问我可以申请人才认定吗?可以的话,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目前实验区中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主要适用对象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重点产业企业自2010年8月起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您提供的相关情况,建议您所在的企业先向区产业办申请认定实验区重点产业企业,若认定通过后,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就可向区经济发展局申请人才认定。重点产业企业认定相关方面政策您可以到区管委会7号楼4层区产业办咨询,联系电话:0591-23163140;引进人才认定相关政策方面您可以到区管委会7号楼10层区党群工作部人才处咨询,联系电话,0591-2310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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