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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平潭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2018-12-13 21:30:53 张哲昊 通讯员 闫俊怡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3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闫俊怡)13日,平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峰、蔡某兴、魏某犯寻衅滋事一案。这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潭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林某峰、蔡某兴伙同魏某娇(另案处理)以每十日15%至25%的高额利息向他人放贷,收取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其间,魏某娇制作了印有被害人头像的“大头贴”,以逼迫被害人还款。同时,林某峰还纠集并伙同蔡某兴、魏某等人以威胁手段向借款人催收“钱款”,并通过在被害人的住所、工作单位附近喷涂“欠债还钱”字样的油漆,张贴印有该字样的大头贴等方式恐吓被害人。

经审理,本案被告人自愿选择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公诉人量刑建议。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认罪服法,表示要悔过自新。同时,他们向被害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对犯罪行为给社会及各自家庭造成的伤害,作出深刻反省,并希望更多人能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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